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万通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万通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贵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转报贵州万通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一期)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筑发改三产字[2010]527号)文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发挥贵阳市作为贵州省会在物流信息化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快建设我省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行业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我省大宗商品交易的流通现代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探索创新交易模式,原则同意建设西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贵州万通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贵阳市高新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信息系统,包括电子交易系统、信息采集发布平台、信息基础平台的设备购置和系统集成。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2750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