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都匀市灵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都匀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期)项目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黔南州发展改革委:
报来《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都匀市灵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都匀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期)项目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黔南发改呈[2010]3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黔南州是我省早熟蔬菜和茶叶的集中产区,农产品商品率较高,但农产品储藏、批发、配送、运输、销售的物流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设施落后,发展严重滞后。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设施简陋、物流不配套,尤其缺乏贮藏保鲜设施。为了加快黔南州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支持黔南州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原则同意建设都匀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贵州都匀灵智农业科技发展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都匀市中心城区北部。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农产品储藏、批发、配送、运输、销售等,规模为:20万吨/年(冷库规模:3000吨)。项目建设用地50070 平方米,其中:综合交易大棚:17000 平方米,仓库8000 平方米,冷库10000 平方米,停车场1300 平方米,垃圾堆场面积470 平方米,道路面积10000 平方米,绿化面积3300 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一期工程总投资809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539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
五、该项目拟安排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40万元。
六、该项目已办理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前期工作完备。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和采购设备。
八、请认真做好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