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做好国庆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做好国庆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维护稳定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工商明电[2009]19号)精神,省工商局决定召开视频会议,对下一步全省工商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会议内容

  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省局领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工商局14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州、县工商局设分会场;各城区分局和暂不具备召开视频会议条件的县局到市州局参会;长白山工商局到安图县工商局参会。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省局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