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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推行“三书”制度的通知

  编号:     
             
  商标是企业的宝贵无形资产,是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开拓市场的利器。为使您取得商标专用权并通过《商标法》获得保护,防止该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避免您蒙受不必要的损失,现建议您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下列商标注册事项:
  □  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
  □  对准备扩张进入的行业提前申请商标注册;
  □  合理增加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
  □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取得开拓国际市场的“身份证”;
  □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
  □  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如果要了解商标注册的有关具体事宜可向我局商标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咨询或登录吉林商标网、中国商标网查询。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2:

        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使用预警书(存根)  编号:     

企业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告知内容:


       年  月  日
  -------------------------------------
       商标使用预警书
  编号:     
            
  我局执法人员发现您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商标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
  □  冒充注册商标;
  □  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  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
  □  未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或图样;
  □  自行扩大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  其它。
  现提醒您及时纠正上述行为,如果要了解具体事宜可向我局商标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咨询或登录吉林商标网、中国商标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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