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推行“三书”制度的通知
(吉工商标字[2009]141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品牌战略的实施,规范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在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从2009年10月起,在全省工商系统商标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行《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和《品牌建设指导书》(简称“三书”)制度。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推行“三书”制度是全程指导企业创建、提升自主品牌的重要措施。为使企业的商标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发放《商标注册提示书》,给予企业相应的提醒、明示,引导和督促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有效防止他人恶意抢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发现企业在商标使用中存在违反商标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时,通过发放《商标使用预警书》,及时提醒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化解商标使用中的风险,提高企业的商标使用水平;为把我省品牌战略落实到每个企业,通过发放《品牌建设指导书》,指导企业加强商标资产的运作,引导企业不断促进品牌整合提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品牌的重要作用。
总之,推行“三书”制度,是全省工商系统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加强行政指导的一项重大举措。请各级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
1、商标注册提示书
2、商标使用预警书
3、品牌建设指导书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注册提示书(存根) 编号: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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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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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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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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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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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提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