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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

  (七)以夯实工作基础为重点,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州局、县区局都要结合本局实际,围绕八个方面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建制度。健全和规范党建工作管理制度。按照关键在党委(党组)、重点在支部、主体是党员的基本思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健全和规范党内民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领导组织或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要从党组做起,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决定重大事项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健全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和规范党员教育制度。落实党员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党务知识培训制度。健全和规范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和规范党务干部队伍制度。按照党章及有关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健全和规范党务信息制度。搭建党建信息平台,加强党建工作调研,建立健全党建宣传和信息员队伍,及时反映基层党建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健全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和程序,体现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八)以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大力推进组织建设。党的组织是党赖以生存的肌体。要针对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实施优化干部队伍的“亮盾工程”。要着重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的关键。要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基本原则,把好选人用人关,调整充实下级局班子,尤其是要选好一把手,抓好班子的团结,真正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动作用。各级工商局要从现在开始将空出的非领导职务职数一律向基层倾斜,用3至5年时间把70%以上的非领导职务职数用于基层工商分局(所)长。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培育选拔机制。要按照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要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州工商局班子的后备干部队伍,由省工商局负责选拔和管理;县(市、区)工商局班子的后备干部队伍由市、州级工商局负责选拔和管理。要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局都要制定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抓好基层工商分局(所)党支部建设。要结合职能转变和机构整合,合理规划基层党支部建设,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都要设立党支部,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要通过机关党建带动基层党建,推动基层党支部积极探索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党建工作,在现有干部职数内,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试行“教导员”或“指导员”制度。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市、县两级局要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培养力度,按照党章规定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把其中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为党的肌体注入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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