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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法》普法竞赛活动的通知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实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强大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

  (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食品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和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等各项监管执法职能,切实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

  三、普法内容

  本次普法竞赛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内容的学习、宣传和普及:

  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包括《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学习,包括国家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是省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包括《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双九项”制度(试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普法竞赛活动从2009年10月初开始,至2010年5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员自学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以县(市)局、城区分局为单位,按规定内容组织全员和广大食品经营者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监管意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考试验收阶段(2010年4月)。全省系统统一时间、统一试卷,分层次组织考试,按成绩确定各市、州局名次。

  一是以县级局为单位组织全员考试。由市、州局监考、批卷、评分,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组织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离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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