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讲师团的通知
(吉工商基字[2009]159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为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整合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充分发挥系统内专兼职干部培训教师的积极性,省局决定成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讲师团(以下称“讲师团”)。
一、指导思想
讲师团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用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理论培训干部;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充实干部;用执法监管基本技能训练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坚持为全局为发展服务,坚持为基层一线服务,坚持为提高系统干部执法能力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讲师团要以提高全体干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市场监管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等为目标开展工作。
讲师团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具体承担省局举办的培训班,市、州、县(区)局开展培训活动的授课任务。每年到各地巡讲不少于一次。
三、领导机构
讲师团团长: 崔洪海(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副团长: 关会平(吉林省工商局基层处处长)
安 迪(吉林省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讲师团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安 迪(兼)
讲师团办公室设在省局干部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讲师团组织、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
四、授课教师
讲师团授课教师由省局机关处级干部、系统内业务骨干,省、市局培训中心专职教师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五、讲课内容和安排
讲课内容要贴近实际。讲课任务以省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为依据,实行计划管理。讲师团办公室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的培训需求。围绕各级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系统干部关心、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执法实践中需解决的问题、新颁布的工商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巡讲。同时也可按照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县(市)区工商局的实际需要,安排点题式授课。今后,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县(市)区工商局举办培训班,授课教师主要从讲师团教师中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