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执法办案、企业信用分类联网应用数据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各直属局(总队)、行政审批办公室:
按照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年度工作安排和近期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执法办案数据自查与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局决定于12月5日前对各市、州局和省局各直属局(总队)、行政审批办开展执法办案和企业信用分类联网应用数据进行实地检查。具体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方法
(一)组织协调和工作进展情况
1、市级局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等内容;
2、市级局启用执法办案管理系统情况、所辖县(市、区)局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管理系统情况;
3、各地企业信用分类联网应用工作情况。
检查方法:书面报告并听取现场汇报。
(二)检查重点
1、执法办案数据方面:
(1)是否在市级局实现了本地区案件数据的汇总、所录入的案件数据与填报的《工商统计报表(2009年半年报表)》数据是否一致。
检查方法:现场上机操作;通过执法办案管理系统随机抽取3-4个数据项,对照检查数据是否一致。
(2)市级局是否能够实时查询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的结果。
检查方法:现场上机操作;通过执法办案管理系统查询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结果,与填报的《工商统计报表(2009年半年报表)》中商业贿赂案件数据是否一致。
(3)市级局执法办案管理系统的数据建设是否符合《行政执法数据规范》的要求(主要是自执法办案管理系统使用以来的案件数据情况)。
检查方法:听取现场汇报并现场上机抽查;通过执法办案管理系统随机调取3-4个类型案件,查看十六个数据项(案件来源、立案时间、办案机构、案件编号、案发地、案件名称、案由、案值、案件当事人单位名称、案件当事人证件号码、违法行为种类、定型依据、没收金额、罚款金额、处罚结果、行政强制措施类型)是否准确、完整并核算完整率。
(4)市级局执法办案管理系统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是否有机关联。
检查方法:听取现场汇报并现场上机操作;查看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立案、结案流程中,相关信息是否在执法办案管理系统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