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望城县铜靖渡口车辆过渡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10〕94号)
长沙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铜靖渡口车辆过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望城县铜靖渡口现行收费标准偏低,渡运车辆亏损严重的实际情况,为维持渡口的正常运营,有利县乡交通运输的畅通,按照“以渡养渡”的原则,并根据对渡口运营成本的审核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望城县铜靖渡口车辆过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铜靖渡口调整后的车辆过渡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从2010年7月15日起执行。丁白渡口的车辆过渡收费参照铜靖渡口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你局接此批复后,要及时通知两渡口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铜靖渡口)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丁白渡口)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在渡口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并严格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渡口收费标准的调整,要向过往车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望城县铜靖汽车渡口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序号
| 车 型
| 现行收费
标准
| 调整
标准
|
1
| 两轮摩车、板车、边三轮摩托车
| 3
| 4
|
2
| 手扶拖拉机、三轮货车
| 3
| 5
|
3
|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货车、19座及以下各类小车
| 6
| 10
|
4
|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各类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
| 12
| 20
|
5
|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货车、50座以上客车
| 18
| 30
|
6
|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
| 24
| 35
|
7
| 16吨(不含16吨)以上特种车
| 3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