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强化春节期间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工商明电[2010]1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节日猪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省系统春节期间猪肉市场监管工作,防控染病猪肉流入我省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是当前全省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各级局要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总局《关于加强节日猪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精神,统一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对强化节日期间猪肉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局要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市场巡查、集中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切实强化对人流密集、猪肉消费量大的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充分运用食品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强化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以及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确保全省流通环节猪肉市场秩序繁荣稳定。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经本次专项检查后仍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注重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各级局要把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与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执法检查、2008年问题乳粉流通环节处理情况清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近一个时期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依法履行各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职责,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
四、规范自律,构建长效机制
各级局要结合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指导猪肉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自律行为,积极探索构建流通环节猪肉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结合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加大对猪肉等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要告之消费者发现上述等有关事件拨打工商机关服务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