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依法规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年检验照工作的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验照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均属年检验照范围。
二、年检验照时间
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检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验照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含有油、汽、易燃易爆危险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工作。要严格审查前置审批的有效性。加强对含有各类油、汽、易燃易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的审查,坚决制止和取缔以信息咨询服务业名誉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活动。对以生产防水材料、废机油再生等为名,实际以原油为原料进行生产沥青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年检验照,并及时责令办理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二)加强对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的年检验照工作。凡从事游艺娱乐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需持核发后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游艺类)》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未取得新《娱乐经营许可证(游艺类)》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年检;凡属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内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给予年检验照,并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年检验照工作。认真审核文化、公安消防、公共卫生等公共聚集场所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严格审核登记的经营范围与实际从事的经营范围是否相符,不符的要及时变更,对利用文化娱乐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要予以处罚。
(四)加强对网吧的年检验照工作。认真审核网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对已登记注册为独资、合伙企业的网吧,但又没有按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建章建制的,要督促和限期履行责任,按照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条件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