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2010年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让全省人民和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春节假期,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我省假日经济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春节假期旅游监管工作,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要制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和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监管措施,实行专人值班,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挥“12315”执法网络作用,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旅游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查处取缔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一是加大对旅游景区(点)、火车站、客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内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强行向游客推销商品或尾追兜售、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宰客甩客、坑蒙旅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违法行为。二是以食品整治为重点,切实管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食品、烟、酒、茶、饮料、营养保健品、农副产品等商品的食用安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惩处经营霉变劣质食品、饮料以及利用非食品原材料、非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监管,查处旅游经营单位无照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超范围从事旅游项目经营等行为,查处利用广告等虚假宣传方式误导旅游消费者、利用合同欺诈旅游消费者等行为,查处旅游市场上经营者与导游等相互勾结利用回扣等方式销售商品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依法严厉查处出售、收购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相关制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对其曝光,震慑违法经营者;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