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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建筑、自来水、城市照明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五、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活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并成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各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做好竞赛的组织领导和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六、表彰奖励

  对参加各工种竞赛获得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表彰。

  1、获得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杰出技能标兵称号,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各工种第4至10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技能标兵称号。

  3、获得各工种前6名,理论、技能均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技师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设置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的除外)。

  4、参赛选手理论、技能均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5、获得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6、获得团体成绩前5名的省辖市代表队,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劳动竞赛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7、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竞赛主办单位联合表彰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七、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要通过竞赛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建筑业架子工竞赛报名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王群依,电话:025-5186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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