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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普查情况,编制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提出各项工作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措施要求、各类项目应采取的能耗监测和节能技术方案以及监管体系建设的资金预算,指导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由市建委负责编制,2009年底完成。

  (三)积极开展申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

  从2010年开始,由市建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积极争取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促进监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能耗监测平台与开展能耗统计分析工作
  1.2010年完成5个示范工程的水、电、燃气等能源分类分项计量器具安装,实现实时动态监测。
  2.2011年完成全市大多数重点建筑的能源分类分项计量器具安装,逐步搭建起与全国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3.在能耗基本信息普查和能耗监测的基础上,2011年开始根据能源分类分项计量实施情况,按季进行能耗统计。

  (五)开展能源审计与能效公示
  1.按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规定方法进行能源审计。2009年年底完成5个示范工程的能源审计工作。
  2.2010年开始每年在各类型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排名前5的建筑中选取对象进行审计,对能效高的典型建筑按类型各选取不少于3栋作为标杆建筑进行审计。
  3.能效公示与能源审计工作同步开展。2010年开始逐步增加能耗指标、综合能效排名、参考能耗水平等公示内容,对能效高的建筑按类型各选取3个作为标杆建筑进行公示。

  (六)制度建立与运行监管工作
  1.2009年年底由市建委牵头完成我市能效公示管理办法的制订。
  2.2010年5月底前由市建委牵头完成我市《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的实施细则,提出我市能耗调查与审计管理办法。
  3.2011年各部门同步推进本行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市建委组织进行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的研究,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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