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能耗普查。对我市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建筑类别、结构形式、往年能耗年度总量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统计,编制《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表》,建立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基本信息数据库。对往年年度能耗总量与同年代同类型建筑进行比较,计算同类型建筑的单位面积年均能耗总量及人均年能耗总量,作为判定我市建筑能耗水平的依据。
(二)能耗监测。对高能耗重点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通过采集分析能耗数据,实现对重点建筑能耗的实时动态监测。
(三)能耗统计。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能源(电、水、燃气、热量)消耗分季度、年度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
(四)能源审计。根据能耗统计结果,选取各类型建筑中的部分高能耗建筑或部分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五)能效公示。在指定的政府网站以及我市主流媒体对能耗统计结果和能源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对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等基本信息实现从全市到全省联网,进行汇总分析。
(六)制度建设。制定我市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管理办法、能效公示实施意见;建立我市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研究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建立能耗超定额加价制度。
四、工作安排
2009年开展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普查工作,选择5个重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示范工程进行能耗监测平台的建立及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着手有关制度建设,初步建立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2011年逐步扩大监管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逐步开展对我市高耗能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一)开展能耗基本信息普查
普查工作由市建委委托平顶山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进行,争取在2010年5月底完成。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做好建筑能耗的调查统计工作。
(二)编制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