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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墙外保温主要材料
| 1.采购的材料品种,规格及性能与设计、合同及标准的相符性。
2.合格证、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齐全、有效,合格证与抽样批次吻合。
3.现场保温材料产品包装完整,批量的外观、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厂家等标注与合格证吻合,并#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否则#禁止使用。
4.建立了进场材料管理台帐,要求列项完整、明晰、不漏项,与实际进场批次数量吻合。
5.材料存放现场符合规定,标识清晰。
6.抽样复试(代表数量与检验批量吻合,材料复试报告不能提供者、不允许施工,材料试验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及合同标准要求)。
7、复试报告未提供的批次,严禁施工单位擅自使用。
外墙外保温系统
8.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供应商应提供系统耐候性型式检验试验报告,其有效期为2年。(EPS、XPS、其它薄抹灰体系都要提供)
9.系统耐候性型式检验#报告的系统组成材料与现场使用的材料必须吻合。
10.外饰面粘贴面砖#的保温系统要单独提供耐候性试验报告和抗震试验报告。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1.监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原材料管理台帐。
2.不合格材料退场有相应的退场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签认。
3.需见证取样的材料在施工前按要求抽检复试,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全程在场并随同送试验室委托试验,监理人员在相关的工作记录中必须反映出见证取样的过程,否则视为该批次复试报告无效。
4.在复试报告没有提供以前,若施工方擅自施工,监理必须下达停工令,直至给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否则不免除监理单位的责任。
5.总监对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要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6.不能提供系统耐候性试验报告的,监理必须下达停工令。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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