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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进度安排:
  (1)2009年7月底前,制定生鲜乳、蔬菜、水果、茶叶、猪肉、禽肉等农产品和饲料的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类别,启动专项整顿。
  (2)2009年底前,完成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
  (3)2010年上半年,完成农产品、农药、饲料、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任务,加大对三聚氰氨、瘦肉精、高毒农药等违禁物品的清查和收缴力度,杜绝其流入农(畜、水、林)产品生产环节。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任务。
  (4)201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生鲜乳收购站,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取缔。
  (5)2010年底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以上工作由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服务局、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落实。
  (三)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4)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5)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6)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的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整顿,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2.进度安排:
  (1)2009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2)2009年下半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排除潜在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秩序,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关键点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质量溯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原料采购、出厂销售台账等记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2009年底前,完成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
  (4)2010年上半年,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不符合生产条件的无证生产企业,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单位和个人。
  (5)2010年底前,初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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