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7月25日-9月10日)
1.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2.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等方面的资料、台账、卷宗,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等文字材料。全面清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未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情况,并认真汇总各类数据。
4.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严肃追究涉嫌土地违法违规人员的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达到13%,或虽未达到13%,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市政府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或问责。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要停止办理一切土地报批手续,直至整改到位。
5.准确把握政策,重点抓好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处理和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6.按照一宗地一宗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
(二)整改阶段(2009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迎接督察阶段(2009年10月1日-11月30日)
认真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地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准备好检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为认真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09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杨树平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门峡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确保完成督察任务。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落实本方案和市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土地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