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对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帮扶工作的通知
(赣建污水办[2009]5号)
各设区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全省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调度会精神,及时有效地帮助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的各项工作,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一次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内容
1、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含污水处理厂、管网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实施方案落实到位情况;
2、现场察看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现场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理、工程造价及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并提出相关帮扶指导意见;
3、检查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指导和项目监管是否到位,了解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二、帮扶时间
2009年4月20日开始,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帮扶组另行通知各帮扶单位。
三、帮扶分组安排
帮扶工作共分为6个组进行,各组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队,并有施工技术、管理专家等组成。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南昌市(桑海开发区、安义县),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萍乡市(湘东区、上栗县)共6县(市、区),由省造价站罗桢云站长带队。联系电话:13970087906。
第二组:抚州市(临川区、黎川县、乐安县、崇仁县、资溪县、宜黄县、南丰县)共7个县(区),由厅设计处罗敏处长带队。联系电话:13707091084。
第三组:上饶市(广丰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鹰潭市(余江县)共5个县,由省工程质监局余建国副局长带队。联系电话:13970879982。
第四组:赣州市(于都县、安远县、兴国县、会昌县、龙南县、全南县、赣县、定南县、寻乌县)共9个县,由厅建管处齐红处长带队。联系电话:13007220063。
第五组:宜春市(奉新县、铜鼓县、宜丰县、万载县、靖安县)共5个县,由厅监督站吴彬副站长带队。联系电话:1397911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