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10]38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189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议、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决定在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设立首批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高校要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189号)精神,高度重视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在整合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践资源的基础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和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大学制度和文化环境,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此次批准设立的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时间为4年,市教委将给予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并适时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建设期满市教委将对基地建设进行审核验收。批准建设素质教育基地的主持学校和基地负责人,要在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理念的基础上,努力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和举措,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突出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性,为北京地区高等学校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