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帮扶情况的通报

  3、认真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规范现场签证,仔细验算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在执行合同单价的前提下,调整工程量与工程造价,对于合同单价缺项部分可执行我省现行计价依据,对定额缺项部分,由双方协商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工地现场相应的标志牌、平面图、标语牌等须设置齐全、醒目,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料管理与归档工作,为污水处理厂工程竣工验收、评优、整体转让提供基础保证。
  6、加强工程监理。监理单位要增派技术力量,保证人员到位,认真履行旁站监理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搞好监理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地要针对这次帮扶工作组反馈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问题,认真梳理,找出问题的症结,督促县(市)加以整改。
  2、全省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已成为施工中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各设区市要加强在建项目的管理,督促县(市、区)对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运行,对违反施工、监理管理制度和程序的要加大监管力度,县级质监部门要派专人常驻工地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
  3、本月中旬,各设区市要开展一次集中帮扶活动,深入县(市、区)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难题,对确有困难的县(市)派专家驻点帮扶指导,确保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帮扶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全省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帮扶工作对照表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全省第二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帮扶工作对照表

帮  扶  内  容

现场查看

需要帮扶事项

设计

方面

1、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2、现场是否张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效果图。

需提供审查报告和审查合格书等相关材料;施工场地悬挂面积大于6平方米的工程建(构)筑物鸟瞰图。

 

质量

方面

1、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情况;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议、落实情况;

4、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

5、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6、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7、质量监督人员的配备,进行监督交底情况。

查资料、会议纪录、查验有关人员证书、听汇报和现场察看。

 

安全

方面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内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3、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是否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4、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均按规定进行。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核发;

查规章制度;

查安全员合格证;

查有无方案。

 

监理

方面

1、是否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监理规划,并制定了监理细则;

2、工程监理、总监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

查规划和监理细则;

方案是否审批;

查验人员证书。

 

造价 方面

1、施工合同计价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计价原则,工程量增减单价不增减;

2、是否按施工图纸重新计算和核定了工程量。

查看施工合同和按施工图纸计算和核定的工程量清算,听取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情况介绍。

 

建管 方面

1、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核发了施工许可证;

2、 施工企业建造师和“五大员”押证上岗情况。

查看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查验有关人员押证情况。

 

综合 方面

1、 是否组建或指定污水处理实体公司;

2、 是否完成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授权工作。

查看政府批文或工商执照;

查看授权手续。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