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0]38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的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这次活动是贯彻落实“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通过执法打假大比武将“质量提升”活动推向高潮的重要手段。要求各市(地、垦区)局紧密结合省局开展的 “执法规范年”活动和“提升质量保民生解放思想大讨论”,再次掀起执法打假练兵热潮,各市(地、垦区)局“一把手”要对这次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负总责,并继续弘扬龙江质监的夺冠精神,选派优秀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打假大比武初赛。省局将在参赛代表队和选手中选出优秀人员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复赛和决赛。省局将对参加初赛获得好成绩的代表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初赛要求和形式。
(一)初赛要求:
各市(地、垦区)局派出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参赛人员组成,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局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参赛人员需提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并填写参赛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于8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局执法督查处。
(二)初赛形式:
初赛分为笔试、现场执法(含应急处置)和初赛总决赛三个部分。
1.笔试:3名选手均参加笔试,笔试分数均进入总成绩。
2.现场执法(含应急处置):各代表队选派两名选手参加现场执法比赛,内容采取虚拟一个生产加工企业车间,参赛选手接到群众举报后到虚拟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查处,评委按照最终的案卷进行评分。关于应急处置问题按照总局《实施方案》规定的5个方面比赛内容设定题目。比赛分数进入总成绩。
3.初赛总决赛:笔试和现场执法总成绩前6个代表队参加初赛总决赛,初赛总决赛的形式和内容完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实施方案》(国质检执函[2010]389号)中的决赛进行。
三、初赛内容及题型。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初赛完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实施方案》(国质检执函[2010]389号)的比武内容、题目类型进行组织。省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于7月11日将抽调相关人员编写执法打假大比武比赛题库(抽调人员名单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