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完善扶持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项目用地方面,提高全省小城镇建设用地占当年省下达设区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比例。在资金支持方面,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优先安排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基建投资和其他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扶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在投融资方面,依法依规统筹运作,为小城镇建设搭建融资平台,放开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领域,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22.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周边村庄,要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村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八、科学经营和管理城镇,促进城镇和谐发展
23.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资新格局。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收储土地等方式,壮大政府投融资平台实力,增加其信用等级。整合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示范和放大作用。采用市场化方式,对城镇土地、空间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城镇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标准,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保设施和公共交通等的建设、运营和养护,电力、通信、交通等部门要实行价格优惠。
24.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按照城市管理立足基层、重心下移的思路和事、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管养市场化步伐,降低管养成本,提高管养效率。加强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暂住人口的动态管理,促进城市要素有序、高效运行。
25.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深化城镇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居民自治,提高市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区救助、卫生保健、治安调解、权益保障、信息咨询、家政服务、慈善捐助、老年福利、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等功能。全面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