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城镇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加强城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城镇环保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抓紧启动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努力实现城镇污水达标排放。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推进城镇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2012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350万立方米/日,设区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实现全覆盖,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零排放,县(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省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大二氧化硫、机动车尾气等废气和烟尘、粉尘、扬尘等污染物防治力度,全面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五、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城镇承载力和带动力
14.加强城镇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
以满足生活生产需要、适应城镇发展要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镇框架,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铁路、公路、航空、港口建设,优化布局,完善网络,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重点突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区内城际快速路、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建设,形成便捷的城际交通网络。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突出抓好停车场地建设,缓解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增加并优化公交线路,加快公交专用道和场站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体系。搞好交通节点规划建设,使城市各种交通运输体系有机联系、无缝对接,使城市进出口通道畅通便捷。进一步完善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推进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城镇能源改造工程。加大城镇现代信息基础设施投入,按照集中统一、整合共享、联合协同的方式,建设数字化城市。统筹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建立数字化的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促进基础设施向周边小城镇和农村延伸。
15.加强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城镇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拓展城镇公共服务领域,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积极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一体化配置,建立健全以城镇为依托、城乡衔接、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服务网络,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6.培育和发展城镇文化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城镇文化内涵,塑造城镇特色,提升城镇品位。结合当地文化特色,突出城镇的个性和形象,建设各具魅力的城镇。强化城镇的文化中心功能,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丰富文化生活,促进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