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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3、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分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4、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5、典型引路。每年推出一到两个典型,举办先模报告会,用身边先进模范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党员。
  6、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三)工作重点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党委、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高的实践载体,切实抓紧抓好。厅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根据全系统工作实际的需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上水平、促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党支部活动相结合,与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
  3、积极探索,做好总结。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教育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创造新的业绩。
  4、抓好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典型事迹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积极引导群团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活动,带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适时向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活动成果报送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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