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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第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第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第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黑经技创发[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关于组织第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农垦总局经委: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近期组织第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经委要积极组织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有关企业申报条件,做好筛选工作。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有关规定,认真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
  三、各市(地)经委请于3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及申报的有关材料报省经委认定。
  四、省经委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认定。
  联 系 人:陆德龙
  联系电话:0451-82628853

  附件:《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

  二OO九年二月三日

  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建立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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