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监督机构及人员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
(黑建监[2009]3号)
各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专业监督站: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精神,为即将开展的全省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掌握监督机构和人员基本状况,确保顺利完成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决定下发此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专业监督站按照附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好本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所属县级监督站的报表工作,并于2009年2月25日前由各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统一上报。
二、上报内容:
(一)《监督机构情况统计表》(附表一);
(二)《监督机构人员登记表》(附表二);
(三)《仪器设备一览表》(附表三);
(四)监督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