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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24届大冬会期间建设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24届大冬会期间建设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黑建安办[2009]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厅直属单位:
  按照省政府安全办《关于加强第24届大冬会期间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09]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第24届大冬会期间建设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值宿制度
  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到领导带班,24小时有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情况或事故,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二、报送时间
  1、各地市从2月18日至2月28日,每日14时前将当天事故情况报送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传真):0451-53623034(工作日)、0451-53643516(假日)。
  2 、社会影响大的事故(事件)的信息,随时发生,随时报送。事故信息要素不完整的,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并跟踪续报。
  3、2月28日14时前将本地区第24届大冬会期间建设安全综合情况报送厅值班室,电话(传真):0451-53643516。
  三、报送要求
  (一)综合情况:1、施工现场生产、越冬防护及城市生命线工程(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等)、大型游乐设施等运行、维护、保养情况;2、大冬会期间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察情况、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检查企业个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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