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试验室内业用表》宣贯会的通知
(黑建监[2009]8号)
各市(地)、省农垦及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深入贯彻《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落实《关于统一<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试验室用表>的通知》(黑建质[2008]64号) 文件精神。规范及完善我省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试验室内业用表,提高我省商品混凝土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决定举办《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试验室内业用表》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市(地)、省农垦及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检测管理人员(一人);
(二)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总工和试验室主任。
二、会议内容
(一)宣传《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试验室内业用表》;
(二)安排2009年商品混凝土和构件厂试验室管理工作。
三、宣贯时间
2009年3月24日上午9:30至11:30,9:00前报到。
四、会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