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联系点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开展市直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切实履行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督促职责,按照太原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局领导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联系点工作制度。
一、主要任务
1.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认真了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把实际情况摸清楚,把存在问题研究透,找出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深入剖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管工作中清理、完善、创新和落实制度的重点。
2.加强工作指导。在全面了解掌握、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问题,帮助联系单位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出差距、完善措施,推进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信息和调度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帮助联系单位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围绕联系点贯彻落实市委、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情况加大督促力度。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宣传和推广联系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关要求
1.联系点制度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的重要措施。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好职责,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研究,共同抓好联系点各项工作。
2.要经常深入所联系的单位、处室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联系单位成为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3.各联系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研究,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实际问题,自觉接受指导和督促,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联系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