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岗位、窗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市、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三)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四)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五)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岗位、窗口)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职能部门内部具有执法权、管理权、监督权、审批权、执收执罚权的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站所和基层单位进行分类评议。2010年省、市行评办已决定对卫生等16个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和基层单位进行重点评议。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基本内容,紧紧围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开展评议。评议内容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确定:
1、根据各基层站所的工作性质,承担的职责,侧重确定不同的评议内容。对具有执法职能的基层站所,重点评议其能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具有管理权、监督权、审批权、执收执罚权的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单位,重点评议其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和窗口,重点评议其能否做到优质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通过开展行风调查、听证对话、明察暗访、纠风专项治理等活动,把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重点内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政策规定不落实、补贴资金不兑现、与民争利等问题。(2)在公正执法方面,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3)在信息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4)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5)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6)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7)在制度建设方面,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否通过制度建设有效促进源头治理和有效遏制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8)在整改效果方面,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反映的举报投诉问题,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给予认真及时解决,整改是否到位。对群众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是否重视,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是否得到采纳和落实,群众的诉求渠道是否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