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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山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乐府办函〔2010〕98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强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乐山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协调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阿刘时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严志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玲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志平  市扶贫办主任
  成 员:
  甘 麟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魏立先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孝飞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邓孝彤  市扶贫办副主任
  徐进才  市统计局副局长
  肖建强  市残联副理事长
  孙燕平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华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具体承担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等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具体落实情况;向市政府及省扶贫移民局报告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市扶贫办主任郑志平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孝飞、市扶贫办副主任邓孝彤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协调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协调小组审定。
  (二)涉及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重大工作举措的研究制定,应由协调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三)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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