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发包人应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量。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照德府发[2007]93号文规定报批。对变更的部分,工程结算时,根据定额计算后按本办法工程发包价与预算控制价同类比例下浮。
第六章 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 比选人违反有关规定或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比选人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
(二)比选人不按本办法规定的媒体、时限、格式、报名资格和条件发布比选公告的;
(三)公开发布的工程发包价清单错误,并造成的实质性后果的;
(四)比选人拒绝承认随机抽取结果,拒不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中擅自变更价格的;
(五)比选人在合同签订以及项目主体未完工前,非因法定理由同意承包人变更项目建造员(师)的;
(六)比选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比选申请人违反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内禁止比选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投标和比选活动,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一)买卖、转让、出借、出租、伪造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银行转账回单的;
(二)恶意干扰比选的;
(三)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
(四)中选人拒不压项目建造员(师)资格证原件的;
(五)中选人在项目主体未完工前,非因法定理由擅自变更项目建造员(师);
(六)比选申请人违反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项目备案部门对公告把关不严的;
(二)行业主管部门对资质、条件要求及合同把关不严的;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证件未实施压证的;
(三)项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到场或到场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
(四)不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对比选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依法调查处理,泄露举报人或者举报内容的;
(五)财政评审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对工程预算审查把关不严的;
(六)现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随机抽取过程,改变随机抽取结果,或对随机抽取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制止纠正不力的;
(七)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各地交易场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严格按照比选公告的要求,按时提供场地的;
(二)无故刁难、阻挠、拖延、排斥比选申请人代表进场的;
(三)因管理不力,致使随机抽取现场秩序混乱造成比选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四)擅自干预、阻挠随机抽取活动的;
(五)无故拒绝提供抽取活动中所需的软硬件条件;
(六)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因特殊原因被特批为招标改比选项目不得采用本方式发包。
第二十六条 非政府投资的其他国家投资项目可自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德阳市发改委商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件:1.公告格式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
3.德阳市2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附件1
公告格式
工程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以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实施时间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
建设资金 | |
其他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
(3)其他要求:
。
(4)本项目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或德阳建设网(www.dycin.com)下载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图纸、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截止。
(3)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户 名:
四川省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支行
账 号:
431100100100061662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报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 | 备注 |
施工 | E.固定价(德阳试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