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构建特色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环境优良的承接转移载体。依托全市7个产业集聚区,引导同类企业集中发展,发挥集群协同效应,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建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体制机制灵活、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园区,形成投资带动效应,使之成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积极推行区中园开发模式,鼓励依托大企业、大项目开展以商招商,设立专业园区、特色园区和创意园区。重点发挥开发区和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的龙头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开发区要不断延伸开发广度,与一城两区连接带、三淅高速公路市区段沿线的“十”字带开发建设形成东西对应的经济格局。三门峡产业集聚区要坚持“三为主”的原则承接产业转移,即以高新技术项目为主,以外资项目为主,以出口产品项目为主,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入驻园区。
  (四)创新开发模式,共建共享“飞地经济”。鼓励试行以行业协会或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模式,组建和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公司,促进园区建设和管理市场化、企业化。鼓励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地区探索与境内外商协会及沿海地区实力强、信誉好的经济实体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发展共建共享的“飞地经济”,实行税收分成,带动我市就业、技术进步和相关配套产业的兴起,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从而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持续或跨越发展的经济模式。
  (五)培育重点承接地,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省级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建设,发挥产业聚集区优势,培育壮大具备加工贸易生产加工能力的企业。加快加工贸易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产品由初级向中、高端和高附加值转移,延长出口产品产业链条,不断扩大加工贸易出口规模。努力营造良好和宽松的服务环境,加快加工贸易发展步伐,为加工贸易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新格局,不断提高加工贸易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六)推动国企战略重组。鼓励、支持我市国有大企业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能源、煤化工、纺织服装、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国有骨干企业战略重组,促进技术、产品自主创新和升级换代,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经济外向度,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三、鼓励和扶持政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