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三政[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两会”精神,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效发挥货币信贷引导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我市信贷总量
(一)科学安排2010年信贷计划。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2010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全市项目建设“双百工程”,科学制定2010年信贷计划,合理确定信贷投放重点,积极向上争取优质项目的授权授信,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到早谋划、早布局、早发展,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同时,要认真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方向、力度和节奏,防止大起大落。
(二)全面履行战略合作协议。各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主线,认真组织落实银企签订的合作协议,特别是各国有商业银行要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全市信贷总量增长。要深入项目建设和企业服务第一线,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项目实施进展状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项目,要实行“送贷上门”。积极采取银企项目洽谈会、银企联谊会、信贷政策说明会、金融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金融产品,使企业了解信贷发放的流程、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为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量身打造”金融产品,不断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吸纳能力。
(三)及时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经济企稳回升时期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多措并举,及时满足企业资金需求。1.加强资金衔接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各金融机构要对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好、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2.加大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投放力度。针对目前我市部分国债项目存在信贷配套资金不到位或没有足额到位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大调查力度,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3.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各金融机构可采用银行承兑、保理、贸易融资和仓单抵押等方式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要,缓解当前资金供求矛盾。4.积极引导信誉度高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和银行贴现获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