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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三门峡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重点
  (一)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1.着力抓好重点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国家级、省级林业工程要重点安排在重要通道两侧及县城周边区域,建成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的精品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切实抓好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以现有的经济林面积为基础,继续扩大规模,集约经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体系,建设具有豫西区域特色的经济林基地。
  3.继续深化林业生态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创建工作。渑池县要力争2010年成功创建林业生态县;创建15个林业生态乡(镇),全市80%的乡(镇)达到林业生态乡(镇)建设标准;创建200个生态村,全市60%的村达到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对已达标的林业生态县、乡(镇)、村开展“回头看”活动,搞好巩固工作,确保创建成果。
  4.全面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以提高造林地保存率、扩大生态效益为目的,选择补植补造项目;以退耕还林集中地区为重点,选择工业原料林和特色经济林项目;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为目的,选择林下种植项目。适当集中连片,上规模、上档次建设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示范点,注重发挥规模效应,形成支柱产业。
  (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1.大力提升中心城区绿化水平。改建和扩建市区现有公园、绿地,充分发挥其“绿肺”功能,新增绿地80公顷,完成南山绿化改造工程1065亩,在目前覆盖性绿化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彩化、美化。
  2.进一步完善重要通道绿化。在迎宾大道两侧各30米范围内进行高标准绿化,使其绿化率达到30%以上。对市区至大坝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绿化,做到不断档、不断线,为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好基础。进一步改善省界、市界和市区出入口处的绿化状况,努力提升绿化档次。
  (三)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市直义务植树基地和各县(市、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办好领导绿化点,每县(市、区)要建立领导绿化点4个以上。努力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1.加快确权发证进度。强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积极创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认真审核林权发证资料,进一步加快林权发证进度,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
  2.搭建林权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建立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技术培训,2010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政府要成立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并积极开展林地林木流转交易、森林资源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保险等业务,为全省林地流转信息联网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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