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调整以及标准化建设安排经核实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方案明确的标准化内容组织具体建设。工作完成后,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应在2010年10月31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登记表报市政府办公厅,作为考核验收的依据。
(三)人员培训。市政府办公厅将于2010年8月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应在2010年11月底前对所属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考核验收。市政府办公厅将于2010年11月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组织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1.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调查表
2.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调查表
3.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登记表
4.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登记表
附件1
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调查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现有查询点
| 所在场所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
|
|
拟新增查询点
| 所在场所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
|
|
拟撤销查询点
| 所在场所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