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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

  说明:1、实际检查企业总数:指对照普查企业名单实际检查辖区内的企业总数;2、增减企业数:指污染源普查企业总数与实际检查企业总数之差;3、新增企业总数:指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新建已验收的企业和2007年12月31日前投入试生产、试运行,事实排污累计不足30天新建项目,不包含于实际检查企业总数中;4、辖区内检查企业总数:等于实际检查企业总数与新增企业总数之和;5、实际检查企业名单与污染源普查名单不一致的做出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2:
  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表审核把关操作要点

  一、形式核查

  (一)规范性审核

  1、查看封页单位名称是否与盖章一致;总页数及各表页数是否准确;单位负责人、检查员、日期是否均填完整。

  2、检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指标的保留位数是否按规定填写。

  3、更新调查表是否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文字表述是否规范、工整、清晰。数字是否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完整性审核

  1、审核F1 01表至F4 02表六张表中是否有漏填的表,

  2、审核必填项目是否填报完整。重点审核地理坐标,行业代码,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的商品名、实际产量,风险单元名称,主要化学物质,风险特征,事故废水排放去向,废水主要排水去向类型代码,废水受纳水体名称,废水受纳水体代码,保护目标名称,规模等。审核前要收集环评或“三同时”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检查对象的生产工艺、环境风险环节、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去现场核查人员需携带GPs卫星定位仪器。

  二、现场核查与资料核查

  现场核查前要收集企业的环评或“三同时”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检查对象的生产工艺、环境风险环节、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去企业现场核查人员需携带企业《检查表》、GPs卫星定位仪器和数码照相机等资料、设备。现场抽查时,可兼顾群众举报较多的企业重点核查。

  (一)数据间逻辑关系审核

  检查表内与表间的部分指标存在一定逻辑关系,应重点对数据问相互逻辑关系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年生产时间,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实际产量、销售量、贮存量等指标问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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