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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企业资质证书到期更换新证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企业资质证书到期更换新证工作的通知
(黑建城[2009]22号)


各级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关于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与升级申报的通知》、《关于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运行的通知》和我厅《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到期更换新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凡属根据国家建设部相关规定,已办理资质就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到期更换新证的,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更换程序
  根据国家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三年。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到期前2个月内,需向我厅提交更换新证申请。应通过我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经确认后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申报更换新证。
  三、更换新证所需提交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申请;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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