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青奥会知识产权的执法检查工作,形成一个由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部门构成的多层次的立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框架。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将根据青奥会筹备进展情况逐步设立到位。在青奥会组委会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正式成立前,成立市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直接受南京市青奥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版权局、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该办公室与青奥组委会形成一套以青奥会知识产权使用管理、权利状况确认、案件查处等三个关键环节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即负责研究制定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和方案,做好商标、作品等各类知识产权的注册备案工作,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加大当前执法工作力度。在青奥会组委会相关机构组建后,市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公室将协助青奥组委会相关机构,切实履行保护青奥会知识产权的相关职责,加强对各类侵权行为和隐性市场的查处与打击。
(三)加大对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市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尤其是主办城市)的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国内外影响力,普及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动员社会各界自觉践行并广泛参与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各行业协会和商业企业应发起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倡议;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迎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竞赛;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调动社会公众参与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协调。
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是多领域、全过程的系统性工作,涉及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建立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机制,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合作。
1、整合资源,开展“部市合作”。定期召开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南京市政府共同参加的“部市合作联席会议”。部市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市场主体准入、市场公平竞争执法、商标注册保护等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国际合作、与青奥会组委会协调等工作。建立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问题的及时通报机制。协调全国的执法力量,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南京,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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