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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二OO九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二OO九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黑建建[2009]37号)


各市、地建设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全面推进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二OO九年度全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8年下半年以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规模较大(10000m2以上),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交通、水利、电力、石化、通信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5项以上,并结合工程特点采用其它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者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子项)新技术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2009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程序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应用新技术的情况建立市级示范工程,并从中择优1~3项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省级示范工程。省属建筑业企业可直接报送省建筑业协会。省建筑业协会将从中评选列入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计划,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09年7月1日~10日
  (二)申报材料:
  1、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三份,详细填写内容并打印;
  2、按《黑龙江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导则》确定应用技术项目;
  3、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目要求有计算依据,并详细列出计算公式。
  各市地及省属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建筑业协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38号
  邮编:150090
  电话:0451-87017877、13030030866
  联系人:王青
  (三)申报要求
  1、各市(地)要加强对推广新技术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企业应用新技术遇到问题,并对应用新技术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切实抓好本地区大中型骨干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
  2、各市地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充分重视科技兴业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企业资质标准与企业科技进步挂钩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应用新技术和编制企业工法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竞争能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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