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搭建就业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实行公开招聘,鼓励事业单位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前一阶段,市直及各县区已公开招聘600多名毕业生就业。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对事业单位编制情况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拿出空缺编制,加大公开招聘工作力度,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加强见习基地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按照《河南省三年六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下发了《鹤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安排,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见习任务需要,选择确定各县区、各部门的见习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内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认真登记,制定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帮助一部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见习质量,见习单位和其所属市、县区政府要为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见习期满后,鼓励企业多吸纳见习人员就业,对正式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三)举办大型招聘会,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各县区要统筹高校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专场招聘会,日常招聘会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在毕业生就业网、人才网、劳动力市场网等有关网站上开辟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的专栏或网页,为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交流平台。不断扩大招聘规模,动员和组织更多的骨干企业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进场招聘,鼓励和引导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聘用或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环境。
四、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和困难毕业生援助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衔接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全面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实行专人联系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就业政策落实和回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