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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信息产业用工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信息产业用工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9〕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电子信息产业用工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电子信息产业用工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训质量和数量,加快推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为外来投资企业超前服务、培养储备电子信息产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为目标,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鹤壁(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为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培训对象和任务

  (一)培训对象

  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

  (二)培训任务

  坚持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标准,调动社会各方面培训力量,积极参与培训。2010-2012年,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3万人,培训合格率和职业资格取证率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结合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技能人才需求的预测、培训和储备工作,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时间

  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标准,原则上为30-180天。低于30天的培训,要以县区为单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二)培训内容

  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围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涉及的工种开展。引导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城市生活基本常识等。

  (三)培训形式

  1.储备式培训。结合全市人力资源调查和电子信息产业用工需求,坚持“产销适路”的原则,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行业标准,广泛开展当前电子信息产业急缺专业如电子焊接、微机操作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储备各类人力资源,做到随用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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