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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

  1.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教育、卫生部门要督导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细化防控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要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设备,对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坚决把发热病人阻止在校门之外。要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坚持教室、宿舍日常通风和消毒,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制度,发现发热学生要立即送医院诊治,并根据医生意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住院或居家隔离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访视,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安排备用隔离宿舍,以便对发热住校生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果断处置,必要时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放假、隔离等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聚集性暴发。近日,教育、卫生部门要联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加强社区和农村的防控工作。各县区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由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分包社区,通过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发热病人,及时诊治,防止疫情传播。具体防控责任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也要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确保发现疫情能够及时处置。

  3.加强对车站、养老院、宾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咨询、进行病例筛查等。交通部门要加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在车站设立必要的体温检测设备,对旅客进行检查,发现发热病人及时处置。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院的管理,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老人,指导其尽快就诊。旅游部门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指导,确保各宾馆及时消毒、定期通风,配备必要的测温仪、体温计等,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指导其尽快就诊。同时,要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等其他人群较多场所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鹤壁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的要求,本着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在疫苗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的疑似异常反应,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县区要保障疫苗接种劳务补助和工作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接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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