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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09〕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根据疫情形势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疫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近一个时期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预防为主,不断强化措施,加强重点防控,最大限度地延缓了疫情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世界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蔓延,我国疫情呈现骤增趋势,我省一些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个别地方出现重症病例。由于甲型H1N1流感病毒具有易感染、扩散快的特点,今冬明春的流行规模和强度明显高于往年季节性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长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思想和工作准备,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暴发和区域性蔓延流行,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的总体防控目标,拿出防治“非典”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防控救治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依法、科学、有序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根据疫情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防控措施,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和聚集性暴发,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卫生部门要密切跟踪甲型H1N1流感病毒毒力、传播力及耐药性的变化,及时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应对预案和工作方案,同时加强对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督导,进一步规范疫情统计口径。畜牧部门要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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