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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0]38号)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丰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为及时掌握本市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我委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0]2号)要求,制定了《2010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掌握和分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疫源分布和流行规律,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发布预警预报,科学开展防控工作,按照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抗体监测与病原学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职责分工

  1、市农委依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嘉定、松江两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按照农业部要求,做好相应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3、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本方案的要求,负责各自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监测结果报告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每月底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监测结果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个季度报送一次监测工作总结。
  2、嘉定区、松江区两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在每月底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监测结果分别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分别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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