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阳府办〔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六日
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挂阳江市港澳事务局牌子,为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阳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与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旅游局、原市外事侨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引导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纪念品等)的开发;负责旅游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三)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出入境旅游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四)贯彻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组织、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五)研究外事工作的重大问题,了解和掌握国际及港澳地区重大动态,研究国内外侨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