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和有效措施。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关于“把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结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健康发展、发挥作用为主题,以“四有四自觉”为实践载体,以“ 五模范”为目标任务,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彰的良好风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党员的奋进动力和创造活力。四是做好百日集中组建活动的查漏补缺和总结上报工作,确保工作善始善终、完成任务。
  五、组织领导
  百日集中组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百日集中组建工作的领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行业职能部门指导的领导体制;并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内设机构建立党组织,由分管领导任党组织书记,指导本行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地州市、县市区要积极争取抓紧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有部门有专门力量具体抓。各地各单位对百日集中组建活动要按照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深入研究、抓紧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出组建时间表,分配好任务,落实好责任,采取组建销号的办法,确保组建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指导,实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周报和月报通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将组建工作信息及总结及时报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
  联系电话:0991-2879632
  联 系 人:范舒慧
  电子邮箱:xjshzzcxzy@163.com

  附件:1、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
  2、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