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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经贸厅关于暂停从甲型H1N1疫区进口猪肉及其制品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经贸厅关于暂停从甲型H1N1疫区进口猪肉及其制品的紧急通知


伊犁州外经贸局、各地州外经贸局(商务局、经贸委):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防止墨西哥和美国猪流感传入我国公告》和商务部《关于防范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做好猪肉及制品进口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商贸电〔2009〕1020号)要求,为做好相关防疫工作,请立即通知当地进出口企业,暂停从有关疫区进口猪肉及其制品,积极配合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农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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